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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角說:「
只要我愛他,
他就不會從我的故事裡消失,
在思念來敲門的夜裡起身為他祈禱時,
我幸福;
在想念他的淚水,
化成一杯苦澀咖啡時,
我幸福;
在春風吹散離愁,
將他的身影清晰時,
我幸福。
這樣的我擁有的他還算少嗎?」
節錄自惜之─《苦滋味》
這段話讓我想了很久
到底是怎樣的愛
能讓人愛到
把愛他當作生活本能?
我不解。
當一次次的被重傷後,
還會想要愛嗎?
還會想把愛他當作生活本能嗎?
我不知道。
我不相信愛情。
身邊有太多可怕的例子,
讓我認為愛是盲目的。
當你把生命的一切交給愛情賭盤時,
贏的時候,得到美好的愛情。
但你輸的話呢?
得到的是背叛和屈辱,失去一切。
苟且偷生。
自古以來人有悲歡離合,月有陰晴圓缺。
悲跟歡差別的定義在哪?
為了他的悲而悲;
為了他的喜而喜嗎?
離跟合呢?
我不知道。
愛的越深,傷的越重。
盲目的愛,剩下的只有回憶吧。
因為他不愛。
或許他不愛。
一廂情願換來的下場,
或許也只有心碎跟回憶。
有人說,
握久了就是你的了,
或許吧!
但假如到最後沒得握呢?
那就放手吧!
或許是,
他不愛你;
他不懂你;
他,不是你的。
也有人說過,
是自己的,
自然會是自己的;
不是自己的,
再怎麼強求也沒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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