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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角說:「

只要我愛他,

他就不會從我的故事裡消失,

在思念來敲門的夜裡起身為他祈禱時,

我幸福;

在想念他的淚水,

化成一杯苦澀咖啡時,

我幸福;

在春風吹散離愁,

將他的身影清晰時,

我幸福。

這樣的我擁有的他還算少嗎?」

  節錄自惜之─《苦滋味》


這段話讓我想了很久

到底是怎樣的愛

能讓人愛到

把愛他當作生活本能?

我不解。

當一次次的被重傷後,

還會想要愛嗎?

還會想把愛他當作生活本能嗎?

我不知道。

我不相信愛情。

身邊有太多可怕的例子,

讓我認為愛是盲目的。

當你把生命的一切交給愛情賭盤時,

贏的時候,得到美好的愛情。

但你輸的話呢?

得到的是背叛和屈辱,失去一切。

苟且偷生。

自古以來人有悲歡離合,月有陰晴圓缺。

悲跟歡差別的定義在哪?

為了他的悲而悲;

為了他的喜而喜嗎?

離跟合呢?

我不知道。


愛的越深,傷的越重。

盲目的愛,剩下的只有回憶吧。

因為他不愛。

或許他不愛。


一廂情願換來的下場,

或許也只有心碎跟回憶。

 


有人說,

握久了就是你的了,

或許吧!

但假如到最後沒得握呢?

那就放手吧!

 

或許是,     

他不愛你;

他不懂你;

他,不是你的。


也有人說過,

是自己的,

自然會是自己的;

不是自己的,

再怎麼強求也沒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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